網路大洪荒、政府在哪裡?

2008 年 09 月 16 日 – 21:55:08

(文/侍家驊)

早期美國西部拓荒,一群篷車西行路上,必須迴避印地安人的襲擊、必須防範惡人的洗劫,即使是人們聚集的小鎮往往只有一名警長,常常警長還遭歹徒迫害。這一幕情境,常常被我引用到國內的資安環境。

前一陣子一則報案消息,再次被攪動起這種不愉快的感覺。

2008-08-03/聯合報披露:

一位女子透過拍賣網站購買去西班牙的機票,在台大校門口被自稱姓林的賣家詐騙近4萬元,向警方報案,卻遭台北市縣五個警察單位踢來踢去。到大安警分局羅斯福路派出所報案,員警說做筆錄要3個小時,如果沒空,最好改天再到住家附近派出所報案,且網路詐騙案的報案順位「第一在戶籍地,第二在上網地」。員警聽說她戶籍在北縣永和,建議去永和報案。她到了永和派出所,員警劈頭問:「怎麼會來這邊報案?」隨即撥電話到羅斯福路派出所協調,之後決定先做報案筆錄,再告知她案子將轉回「案發地」轄區大安警分局。過沒幾天,大安警分局來電詢問她的現住地在北縣蘆洲、上網地,告知案子將再轉到北縣蘆洲警分局。至此,她已被搞得暈頭轉向,決定「自力救濟」,轉向一六五反詐騙專線求助,並聽取女警官常金蘭的建議,請求刑事局偵九隊協助,沒想到偵九隊回稱:「我們只有30幾人,哪有時間偵辦全國這麼多案子?妳可以找地方警察局啊!」

據我所知,面對網路犯罪,有能力予以偵查的警力實在太少了。早期拜訪偵九隊時,他們表示,線上遊戲寶物被盜實在多到無法受理,造成受害者自力救濟偷別人寶物彌補損失,這些人自己受害再去偷別人寶物,往往不認為是一項犯罪行為。這造成兩大後遺症,第一『是非』被顛倒了,第二,這些年輕人心中自然認為,政府無法讓人信賴,這種無形傷害誰關注到了。這也是個人一直呼籲,網路裡壞人多、科技進步又超乎所有人的常識,我們需要一支強大的網路警察部隊,主動巡邏打擊犯罪。

再說網路上現有的商業行為,無論網路銀行或是網路購物都非常熱絡,同時成長速度驚人。問題來了,這裡的任何商業行為,監理單位該是誰?經濟部商業司?金管會?誰該出來制定提供服務者應有的保護措施?誰該出來制定網路消費者的保護?

更有甚者,個資法及相關法條的訂定何時能見?整個國家社會的安全防範機制在哪裡?整體國民上網的相關自我保護宣導教育誰該做?企業或單位發生資安事件,該找誰求援?誰該主動出面鑑定事發原因及釐清權責?NCC在這裡的角色又是什麼?網路世界的國界趨於模糊,國際間打擊犯罪的合作機制建立了嗎?

各位,加入e-Taiwan這個新領土,政府還沒準備好,準備遷入的人,請自備武器,同時,請建立基本認知:一切風險須自己承擔!

來源:資安人

  1. “網路大洪荒、政府在哪裡?” 目前有 19 迴響

  2. 不知各位有什麼看法,請盡量發表,為台灣的資安盡點心力吧!

    By Roger on 2008 年 09 月 16 日 - 21:58:48

  3. 想辦大案提高形象
    拒絕小案累到自己

    By enix on 2008 年 09 月 17 日 - 00:43:20

  4. 案件是不分大小的!!
    摘錄於大搜查線,青島俊作的名言.

    By Xpirit on 2008 年 09 月 17 日 - 08:44:17

  5. 其實也不用這麼悲觀
    我以前在某家ISP上班時
    每天都要協助警察查詢一些用戶上網記錄
    不然就是側錄可疑用戶上網的封包或是信件收發記錄等…
    針對有問題的網址收集登入位址等
    一個月有上百千封哩,由全台的分局寫公文送給各家ISP,所以台灣的警察還是有在做事的…

    By mike on 2008 年 09 月 17 日 - 09:12:57

  6. 政府已經犯了錯誤
    當犯了一二十年的錯誤
    就已經不是政府的錯
    是你我的問題

    我們可是實行民主政治…

    By Crane on 2008 年 09 月 17 日 - 09:13:22

  7. 覺得要跟其他國家在資安上的努力做比較

    台灣資安好像原地踏步 更像是交差了事

    明明我們的資安環境攻擊又是多到爆 :>

    By TamadoGx on 2008 年 09 月 17 日 - 09:37:10

  8. 網路攻擊多,跨國都沒轍。
    看看這篇文:
    偽裝防毒軟體的網站真多!還有內情!
    有個網段,人家大辣辣的幹壞事,你該如何自保。

    請建立基本認知:一切風險須自己承擔!

    By Crane on 2008 年 09 月 17 日 - 10:44:19

  9. 不大對吧!!

    整體網路進步神速,偏偏就是人的知識沒長近過

    隨便少個英文字的網站、o跟0的網站,使用者也不會管太多
    連自己的電腦是否有中過木馬或病毒也不了解
    平常隨意的開啟易中毒的檔案造成電腦木馬的入侵
    導致帳號被盜事件頻繁發生…

    你…
    自己又對資安有多少認知
    廣大使用者的資安常識是最大的爭論主因

    By 誠實一點面對 on 2008 年 09 月 17 日 - 12:01:18

  10. 中華文化有文字以來幾千年了,現在還是有文盲,
    數位落差有可能會隨時間就消弭過去嗎?
    況且現今網路環境跟生活環境一樣的開放,
    既然開放就要有兼容的能耐。
    『使用者是錯的』沒錯,但要改變server簡單還是改變client簡單?

    By Zion on 2008 年 09 月 17 日 - 15:52:09

  11. 其實使用者永遠是對的
    因為再怎麼錯,一定是設計者的問題
    使用者怎麼可能會是錯的

    電腦的軟體應用從internet起飛後到現在
    已經有點落入安全與便利的黑洞迴圈了

    反正給了多一點方便後,就開始一堆安全性問題
    開始防堵了一堆安全性問題後,就又造成了很多的不方便

    了解多一點的人應該都能清楚
    這問題不是只有台灣有,而是全球都是如此

    拿sass期間做個比諭吧:
    天天就有報導說,到街上或公共場合都有機會中病毒
    而且有的人有傳染性,但是外表都看不出來
    一時之間就開始有很多人出門乖乖的戴上口罩
    勤洗手、每日量體溫……
    因為這些人通通知道~~~被感染後就有很大的機會升天!

    反觀電腦網路世界:
    天天都有報導說,亂逛網、亂點連結、亂開檔案都有機會中毒
    而且這些網站、連結、檔案都可能是認識的人或是常用的電腦上就已存在了,只是你不了解也不清楚也看不出來
    目前大家就只知道裝個防毒(反正功能也不知道),就像戴個10元口罩,也不知道能不能過濾病毒一樣的隨便

    要他們問一下網址是不是有問題,連結能不能點,檔案要不要上傳至virustotal之類的動作,他們一定裝傻、偷懶、甚至開始怪別人為何要那麼麻煩

    反正就算真中了又如何?!帳號又不值錢、虛寶也沒有什麼價值;y牌的被盜也只是一直幫發病毒信;msn也不過偶爾發發網址給別人點點…….被感染後有很小的機率會損失很大!

    以上就是人性上的差別!!!

    By 誠實一點面對z on 2008 年 09 月 17 日 - 16:20:38

  12. 曾有人比喻 資安與資料外洩事件像是發生在加州的森林大火
    或者說是公然搶劫之類的
    but 火災有人管 強劫有人管 也有攝影機可以追兇
    但是我們的政府機構對此似乎不太行
    說嚴重一點 是落後國家
    阿拉伯 伊朗 中國 都有資安相關的法條喔 (落實度我不知道)

    By tamadoGX on 2008 年 09 月 17 日 - 17:08:34

  13. 耶…台灣不是有個單位叫 內政部警政署電信警察隊 嗎? 把網路釣魚的時間拿去辦案,就可以多抓幾個詐騙集團。

    By 鳥毅 on 2008 年 09 月 17 日 - 20:02:49

  14. 唔丟哦!…電信警察隊是抓電子舞弊…大考作弊的那一種。

    說實在的,在網路上,政府、警察也是受害者…XD。別忘了哪五千筆個資。

    By Crane on 2008 年 09 月 17 日 - 20:28:25

  15. 感謝 Crane 提醒,不說倒是忘了這件事。你看,沒多久的事,大家都忘的一乾二淨,然後,又開始擺爛了。 :-)

    By Roger on 2008 年 09 月 17 日 - 21:06:27

  16. 1.我想有多則在機關上班的大大也都有說了一些心聲;總歸二字:無奈.而這些無奈追根究底的也都出在這些』無奈』的身上,為保自己的飯碗,誰要去做無謂的當砲灰!這些無奈應該收起來利用時間去修你讓人無奈的程式
    2.若要真追究,這些單位的主管佔了8成的過,試想有多單位主管是在等退休?有多少主管連電腦都不會用?有多少主管是借單位等升遷?有多少主管的腦袋裡面裝的是爭功諉過,唬爛嘴一張?甚至……負責的單位到底是?….誰說的清楚?!太多單位重覆職務和範圍,也造成有功大家爭,有過大家推,浪費的是你我繳稅的血汗…..養了一群混吃等領退休金的公務員
    3.都2008剩3個多月就2009年了,不要對台灣的資安範圍的界定有太多的奢望,因為這不切實際,真要等政府高度重視時,我們會是在網路國度裡的』第三世界國家』,這點我絕不大話,試看新加坡為了百年經濟大計,制定』智慧國2015(iN2015)』規劃反觀台灣到現在還是個資洩露案頻傳啊!
    4.我還是傾向個人要懂得先保護自己,有能力的大大多提供些訊息讓瀏覽者能安全的瀏覽較為重要

    By 天罣 on 2008 年 09 月 17 日 - 22:15:16

  17. 無論是不是資訊犯罪, 向警察報案
    最好找個有力的民代陪同,
    才不會被這樣踢來踢去的.
    因為辦這種案麻煩又沒什績效可賺
    警察當然能閃就閃. 在網路上釣魚抓援交
    或是用路口監視系統開罰單比較有績效可以賺.

    By nowhereman on 2008 年 09 月 17 日 - 22:19:20

  18. 警察有閒在聊天室釣魚
    沒時間管帳號被盜

    By 宅男 on 2008 年 09 月 18 日 - 22:48:03

  19. 正因為如此,所以透過網路的詐騙方興未艾,一片不景氣之中,最具前途榮景的產業出現了…

    說到政府,請問這些高層官員,上到總統、行政院長、立法院長…下到地方首長父母官,有哪些領導人』懂得』網路或』懂過』網路的?幾乎沒有嘛!所以他們當然無能力去做政策宣示並執行,加上諸多民意代表也不懂,「施政預算」要分出一塊作網路犯罪偵防談何容易?

    要等到這些領導世代也交替了,恐怕事情才有人理會,大致算算,還要20年…

    這20年的空窗期,網際網路是個無政府狀態,只要手法高明,弱肉皆可強食…

    用』路』人請自己保重!

    By 呆瓜R on 2008 年 10 月 1 日 - 11:22:35

  20. 小弟做這行唯一的感觸,資安像一個球,看它的皮厚不厚。
    目前大多數企業主又要享受資訊帶來的便利,腦袋的觀念又停留在石器時代;由於台灣電腦的普及性,世界各國網軍都當我們這邊當練兵的場所,很不巧的中共網軍是No.1。
    資訊時代是不需要007,很多都改去學美髮= =
    照小弟觀察國內企業,個資法通過後,我看有些可能會倒,甚至不夠賠(消費者無須負舉證責任)。

    By Godspeed on 2008 年 10 月 9 日 - 13:09:0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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